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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年度前发生户口迁出本市、出国(境)定居、死亡、参加职工医保、重复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等情况的,由本人或其家属持户口迁出证明、出国(境)定居证明、死亡户口注销证明、参加职工医保证明、重复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证明等相关资料,先到参保地税务部门办理个人缴费退费申请,符合要求的由医保部门负责退费。为了方便您办理退费,建议您办理前先拨打参保地税务和医保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二、受理时限
2020年12月31日前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属于上述受理范围的情况时,可在2021年1月31日前申请办理退费,原则上过期不再受理。
扩展资料
南阳医保缴费注意事项
(一)通过社区(村)集中缴费的居民,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确认信息无误后再行缴费。各社区(村)会对缴费情况进行公示,请注意核实个人缴费信息。
(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三)通过多元化缴费方式缴费的居民,应选择本通知“缴费方式”中列明的正式缴费渠道,谨防上当受骗。
(四)面对今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疫情反弹,请广大居民按照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的要求,积极配合医保、税务部门分流引导工作,避免可能出现的大规模人员集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