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应征青年和家长:
你们好!首先,向全县广大应征青年踊跃报名参军表示热烈欢迎!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础工程,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参军报国是每名有志青年的光荣选择。应征入伍是强国防、固长城的报国行为,不需要个人花一分钱,也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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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征报名、体检政考、役前教育、定兵起运等各个环节,如果发现有违反征兵政策纪律规定吃拿卡要、收受钱物等行为的,请及时向军地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我们一定认真受理,严肃查处,并做好举报人的保护工作。所有应征青年及家长一律不得向有关人员送钱送物、请吃请喝,如有违反直接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当兵不花钱、入伍不找人。送钱送礼、害人害己。希望大家牢固树立依法服兵役的观念,严格遵守征兵纪律规定,共同营造廉洁征兵的良好环境。
嘉鱼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廉洁征兵监督员名单:
鲁辉 人大代表 13707247499
陈楠 政协委员 13807241911
张聪 退伍军人 17771512353
张楚兵 应征青年家长 13477777500
黄增 热心群众 18071879961
李电波 离退休干部 13707249980
廉洁征兵监督员职责:
廉洁征兵监督员作为兼职监督人员,履行群众监督职能,主要是配合征兵办公室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暗腐败”问题。重点监督对象为各级兵役征集部门和征兵工作人员廉洁征兵履职情况。
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
湖北省 027-87381460,027-87681770;
咸宁市 0175-8019303;
嘉鱼县 0715-8019050。
廉洁征兵“十不准”:
一、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二、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三、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四、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五、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六、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七、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委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讯工具等。
八、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九、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纪问题。
十、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廉洁征兵“十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基层征兵工作。
二、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应征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三、严禁借征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等财物。
四、严禁接受应征对象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五、严禁私自截留、挪用、调整征集名额。
六、严禁县(市、区)之间相互调整征集指标、去向。
七、严禁违规签署政治考核、体格检查等结论。
八、严禁未经会议集体研究私自定兵。
九、严禁借回访新兵之机组织购物、旅游等无关活动。
十、严禁私自与部队协商送不合格新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