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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此次试点示范行动将遴选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在各行业、各领域选树一批排头兵企业,推进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
其中,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面向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四大类行业,揭榜单位按照所属细分行业进行揭榜,推进智能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建设。智能工厂建设内容需至少覆盖8个环节。智慧供应链建设内容需在智能工厂建设内容基础上,再至少覆盖供应链相关的1个环节。
通知要求,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安全可控,解决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当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通知还提出,鼓励企业基于现有场景,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生产制造全过程、业务运营全链条的解耦与重构,探索智能生产新场景、企业管理新形态和产业组织新模式。
(责任编辑:范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