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3-048
【资料图】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及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
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派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派
总额。
购。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实施期限届满,截至公司权益分派
业务申请之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7,800,000 股,根据《公
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
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811,296 股。前述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销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毕回购注销手续。
少 8,811,296 股,公司现有总股本由 1,470,887,550 股减至 1,462,076,254 股。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按每股分派金额不变的原则,分
派总额为 569,710,501.60 元(含税)。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
持有的公司股份 37,800,000 股的 1,424,276,2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8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8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8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8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8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8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总股本-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分配比例,即
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
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389658元/股计算(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即 0.389658 元 / 股 =569,710,501.60 元
÷1,462,076,254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389658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6楼
咨询联系人:何娜
咨询电话:0755-86708116
八、备查文件
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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