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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昭通市彝良县柳溪乡在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以村规民约作为重要抓手,去冗化简、推陈出新,让村规民约接地气、合民意、宜通俗、简易行、能实施,积极推动移风易俗,有效遏制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不断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强部署,村规民约“我”谋划。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倡导公序良俗、规范群众言行、调处矛盾纠纷、强化依法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年以来,柳溪乡党委、政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通过广泛宣传,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村规民约的修订凝聚民心、汇集民智、顺应民意,不偏方向、不走弯路。
聚民意,村规民约“我”来说。该乡党委、政府坚持深想一层、先干一步思路,紧紧抓住群众返乡过年的时间节点,组织乡村组干部进组入户走访,利用90多天的时间,采取院坝会、乡贤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村规民约修订意见建议,重点聚焦抵制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等突出问题,对红白喜事办理做出明确规定,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遏制天价彩礼,杜绝盲目攀比,狠刹逐步“变味”的“人情风”。
重程序,村规民约“我”来议。柳溪乡党委、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尊重村民主体地位,汇聚村民智慧和力量,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全乡4村1社区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修改和完善的《村规民约》并正式施行。新村规民约涵盖了社会治安、安全生产、村风民俗、民族团结、环境管理、人居环境、邻里关系等内容,语言精练、简明扼要,村民一看就懂,既助推了基层民主建设,提高了依法治村水平,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又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极大地推进了基层精神文明建设。
勇担当,村规民约“我”践行。新村规民约实施中,柳溪乡党委、政府积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通过会议传达、微信传播、制作喷绘、大喇叭、志愿服务等形式广泛宣传,让村规民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乡126个村民小组在操办婚丧事宜时,村民主动签订《彝良县操办婚丧事宜申报表》,形成“我承诺、我管理、我执行、我负责”的良好氛围,树立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为建设“红色桐林 魅力柳溪”作出积极贡献。
云南网记者 谢毅 通讯员 李芳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