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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中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保险资金投资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评价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规则》)。
据悉,为加强对保险资金投资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以下简称“产品管理人”)公司治理能力及投资管理能力的监测与评估,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防范投资风险,协会制定《规则》。《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规则》,每年度进行一次产品管理人评价,由协会保险机构投资者专业委员会具体实施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由协会公布,采取星级等级呈现,最高等级为5星,最低等级为1星,并结合产品管理人评价结果实施自律管理。
产品管理人评价标准的设置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遵循全面、客观、科学的原则。定量评价根据产品管理人参评材料及公开市场信息进行评分。定性评价包括评审专家根据产品管理人参评材料对产品管理人的公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以及已开展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业务的保险机构结合本机构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对产品管理人的保险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评分。
此外,产品管理人应及时提示相关保险机构完成评价,积极配合协会对评价工作的开展和自律规则的执行情况开展的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调研。连续2年无正当理由未参与评价的产品管理人,协会可视情况采取行业内通报、风险提示等措施。